聖嚴書院  五戒十善

 (1):選擇不貪與不瞋。十善是從身、口、意三方面分為十項。然而最主要還是由意主導,以身與口當向外表達的媒介與產生的行為,例如心有瞋恨,透過身而殺生,透過口則出惡口,故身口只是意的工具而已。

 

想一想啞巴不會犯口業,就會有較好的修行?瘖啞人士犯罪也不少,只是不從口出用身作而已。擒賊要先擒王,故十善中較重要的是首腦不貪與不瞋,然而不貪與不瞋比較消極,就是不要起或抑制住貪念與瞋恨心,如何做到?應該更積極的「布施」與「心充滿法喜或感恩」來對治,想想一顆時時刻刻懷有布施的心會起貪念?想想一顆時時刻刻懷有喜悅或感恩的心會起瞋恨心?就像太陽之下會有烏雲?

 

(2)心得:一個很容易令人犯口業的地方是開車,因為很容易地把自己開車的習性與標準來衡量別人,例如會說「在這種路況,前部車開太慢了搞什麼鬼?果然是女生開的,真倒楣跟在後面」,轉念一想別人可能是新手,同時有甚麼好急?慢慢來優雅些心理暢快無比,何必在那生一個無名氏之悶氣?有時搭計程車通常,例如車資115元,會給120元,並向司機不用找了,通常司機會很高興幾度說謝謝。這不是布施,可是看司機高興自己也高興,何樂不為?

文/胡能忠菩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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