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一個人心中不滿、生氣、厭惡,甚至起瞋恨心時,要對別人說出好聽的話是很難過的一件事。所謂“誠於中,而形於外”,不但收不到效果,甚至會造成自己內傷,在未實踐愛語之前我也是如此認為的。
在多年前,因要搬至近娘家的社區大樓而遭婆婆誤解,當時一句氣話(我結婚三十多年了,從未對婆婆說過一句重話或擺個臉色,婆媳相處融洽,可說羨煞很多人)導致婆婆哭了一個晚上甚至懷恨在心。在無意間,看到她對著窗外跪地詛咒我,當時氣憤至極,但我忍下了,事後曾尋求小姑、大姑們協助,欲化解其怨恨,但無解。
過了幾個月,我在心中曾多次想想“解鈴還須繫鈴人”,一個晚上找了個機會,我對她懺悔,懺悔自己一時的壓力,一時的口快,對她說了不是,感恩她對這個家的付出,把心中的不是對她說。之後,她對我的態度有了轉變,對我娘家的爸媽也較不會怨恨了,甚至我告訴她我要回娘家,她的回應也和善了。現在我們婆媳關係也如以往,如母女。這就是愛語實踐的好處。之後我也常勸導子女多行“實踐愛語”是利人利己的。
文/廖淑寶菩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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